科教园图书馆读者管理规定

    2025-10-28 17:13:05 作者:宋天乐 来源:图书馆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营造一个安静、整洁、舒适、安全的阅读环境,保障图书馆文献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公共财产的安全,维护广大读者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科教园图书馆的读者。

第二章 入馆须知

第三条 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校园卡入馆,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一经发现,将禁止入馆一个月。

第四条 读者可携带本人书包和学习用品进入图书馆,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。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
第五条 本馆阅览坐席遵循“一人一座,先到先得”原则,禁止以任何形式占座、代占座。工作人员将对各阅览区开展全天候巡查。离座超过60分钟,即视为自动弃座。对有物无人的阅览坐席粘贴“座位使用温馨提示”,超时未归,该座位将释放给其他读者使用,占座物品将被工作人员收集,占座物品的领取规则详见图书馆官网通知。如暂时离座,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本馆不承担保管责任。

第六条 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,文明阅览。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不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,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
第七条 禁止入馆物品:雨伞、各类型板凳座椅、食品、有色饮料、宠物及其他与阅览无关的物品。

第八条 保持环境安静,手机等电子设备调至静音,不大声喧哗,走路注意放轻脚步。

第九条 举止文明礼貌,衣着整齐。不得穿拖鞋入馆,不得在图书馆有躺卧等不雅行为,维护文明优雅的图书馆环境。

第十条 维护环境卫生和秩序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杂物,不随意搬动馆内桌椅等公共设施。

第十一条 爱护公物,爱护图书;严禁折页、撕页、涂抹、刻画等不文明行为,不得损坏馆内公共设施。

第十二条 文明阅览,馆内阅览完毕后将图书放至阅后书架。离开阅览座位时,请将椅子归位并摆放整齐。离馆时必须带走全部个人随身物品。

第十三条 馆内严禁吸烟、严禁使用明火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、大功率耗电设备等入馆;严禁私拉电线;不得长时间使用馆内的电源插口给手机、电脑、充电宝等设备充电,读者离开时,必须中断充电设备。

第十三条 不得在馆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;不得在馆内随意从事影响读者学习的活动如采访、拍摄、发放问卷等。如有相关需求,需提前联系图书馆获得许可。

第十四条 遵守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,合理合法使用和复制图书馆文献资源。

第十五条 不得在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;自觉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维护馆内秩序,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
第三章 文献借阅规则

第十六条 本馆图书借还统一通过馆内自助借还机办理。如需人工服务,请至二楼总服务台咨询。

第十七条 读者需使用本人“校园一卡通”在自助借还机上按操作提示完成借书、还书手续。

第十八条 办理借书前,请仔细检查书籍有无污损、缺页等情况,如发现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并由工作人员盖章确认。否则,还书时发现上述问题,由借阅者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十九条 借阅权限与期限,按《学生手册》规定执行。

第四章 违规处理

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读者,本馆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劝阻、批评教育。对不听劝阻、情节严重者,本馆将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:

1、暂停该读者入馆权限,暂停期限1-3个月。

2、在一卡通系统中进行违规记录。

3、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院。

4、对损坏公物者,要求照价赔偿。

5、必要时,移送安保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科教园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图书馆

  2025 年10月28日

  

编辑:王斐

责任编辑:刘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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